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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

厦门大学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
项目名称 厦门大学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
办学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宗益
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: 厦门大学
外方: New York Film Academy, USA(美国纽约电影学院)
办学层次和类别 硕士研究生教育 学制 2年
每期招生人数 6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25年—2027年(每年1期)
招生方式 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,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,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,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
开设专业或课程 戏剧与影视
颁发证书 中方: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证书、硕士学位证书
外方:Master of Arts in Screenwriting(电影编剧方向文学硕士学位证书)
Master of Arts in Film and Media Production(电影导演方向文学硕士学位证书)
Master of Arts in Producing(电影制片方向文学硕士学位证书)
(学生需赴外方学习1年)
审批机关 教育部
批准书编号 MOE35US1A20252429N
批准书有效期 2029年12月31日
备注
变更记载:

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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